基本农田不能建造蔬菜大棚,但可以建设不影响土地耕作的温室等设施。
蔬菜大棚被视为农业设施,而我国法律规定农业设施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建造蔬菜大棚可选择闲置地,比如荒坡、滩涂、质量差的盐碱耕地等,这样能避免破坏优质土地的耕作层。
一、基本农田能否建造蔬菜大棚
1、基本农田不可以建蔬菜大棚。由于法律中规定农业设施不得占用基本农田,而蔬菜大棚或者看护房被认定为设施农业用地,所以是不可在基本农田上建设的,但是基本农田上可以建设对土地耕作没有影响的温室等设施。
2、修建蔬菜大棚要选择适宜的建设地点,通常选择在荒山荒坡或滩涂等闲置的地方修建,也可以在劣质的盐碱耕地上修建蔬菜大棚,这样可以防止滥用优质的土地从而导致耕作层被破坏。
3、修建蔬菜大棚的面积根据蔬菜种植面积来定,通常的蔬菜大棚面积大约为120平方米,在蔬菜大棚的上方要铺设透光性好而且表面光滑的塑料薄膜。
4、在蔬菜大棚的中央需要建设承重墙,这样可以让蔬菜大棚的使用寿命延长。在蔬菜大棚中还需要修建通风口,这样有助于蔬菜生长。在蔬菜大棚的上方铺一层遮阳网或者无纺布,这样可以在夏季遮阴和冬季保温。
二、永久基本农田和基本农田的区别
1、永久基本农田
(1)永久基本农田即对基本农田实行永久性保护,2008年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此概念,“永久基本农田”即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可改变其用途,不得以任何方法挪作它用的基本农田。
(2)永久基本农田既不是在原有基本农田中挑选的一定比例的优质基本农田,也不是永远不可占用的基本农田。目前的永久基本农田就是人们常说的基本农田,加上“永久”两字,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高度重视,体现的是严格保护的态度。
(3)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和管护,必须采取行政、法律、经济、技术等综合手段,加强管理,以实现永久基本农田的质量、数量、生态等全方面管护。
2、基本农田
(1)基本农田是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2)基本农田是耕地的一部分,而且主要是高产优质的那一部分耕地。通常而言,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都是基本农田。
(3)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